Q1.什麼是「電子發票」?


依據主管機關核准核可開立電子發票

核准機關:財務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核准文號:中區國稅豐原銷售字第1121112788號

核准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

 

根據財政部令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私控選物消費開立之「二聯式電子發票」將以託管方式,不直接郵寄紙本發票,並以Email發送開立發票通知信給您,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

 

鑑賞期後隔週才會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由系統自動寄送電子發票至您的購買人E-mail,皆不提供紙本發票。


Q2. 如果辦理退貨需寄回電子發票證明聯嗎?

 

私控選物將會在鑑賞期後隔週才會開立電子發票證明聯

不需要寄回發票,若有退貨會再將原電子發票作廢重新開立


Q3.如何得知我的發票是否有中獎?

 

「二聯式電子發票」於每單月26日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開立統編/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

系統將會自動對獎,如中獎者會另行寄送E-mail通知,可自行至便利商店列印出來。

 

開立統編/已捐贈/已作廢發票將無法兌獎。


Q4.如果遺失中獎的紙本發票,可以請私控選物補印來領獎嗎?

 

依財政部令,為維持兌獎之唯一性,電子發票列印以一次為限

若您不慎遺失,不得再為列印,因此還請您妥善保存中獎發票正本。


Q5.如何選擇開立三聯式發票?

 

請在結帳流程中「發票資訊」處選擇三聯式發票,並填寫完整統一編號、公司抬頭。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有書寫錯誤得以換開。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若您已設定開立三聯式發票完成,

就無法更改為二聯式發票,當初已選擇二聯式發票亦無法變更為三聯式發票。敬請確認應取得二聯(個人消費)或三聯(報帳用)發票。

 

打統編的發票,也會寄至下單時所填得E-mail,信件中會有發票的附檔,可以將發票列印下來。


Q6.二聯式發票若仍想要紙本發票,該如何申請?

 

因消費資訊及發票資料已全數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故「二聯式電子發票」僅依財政部交付之每期統一發票中獎名單提供紙本。


Q7.發票可以開立為多張發票、指定日期、開立其它品名或金額嗎?

 

私控選物採用自動化系統開立,故一筆訂單對應一張發票,請恕無法分別開立多張。

如有分別開立需求,請將商品分別下單。發票上商品名稱將依實際訂購品名和金額開立,請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金額或開立日期。


Q8.電子發票如何捐贈給社福團體?

於私控選物成立訂單時可勾選「捐贈發票」,可選擇您想捐贈的單位。

若預設之社福團體非您欲捐贈發票單位,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載具。

若您已有手機條碼載具,請您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自行設定消費發票之捐贈的社福團體即可。


Q9.電子發票捐贈後,可以反悔不捐贈或修改捐贈對象嗎?

 

如您於訂購商品時選擇捐贈發票,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無法反悔不捐贈或修改捐贈對象。(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